地点:白兆山
情节:
我和他是高中时的校友。因为都是班干部,我和他有大量机会“耳鬓厮磨”。
后来,他上省城的大学,我读了县城的技校。校友嘛,逢年过节寄寄明信片什么的,四年中一直“藕断丝连”。
四年后他回到了县城,我也顺利地进了一家国有大厂,美其名曰“电工”,实为编织工,厂内厂外的小伙子们以各种借口买来的毛线多得出奇。等他九月份把工作安顿下来,这还了得!不过,“名花”一日无主,希望的曙光终归还是有的。
比方说,几个护花使者以我为中心在街上漫步,他会冷不防从后面挤上来,扒开众人与我肩并肩,手牵手,把情敌们弄得个目瞪口呆。真的就剩下我们两个独处,他却像一只老鼠,见了,猫。
机会终于来了。他说和单位里的人约好星期天去“爬山”。他说的“山”,海拔不过五百米,是白兆山。
到了车站,只见他一人孤零零地静候佳人,他说众人先走了。下了车,他才实话实说,我中了他的圈套,其他人纯属子虚乌有。
既来之则安之。下了车还要走三四公里乡间小路,他在前,我在后。他没有胆量与我并肩,我更不会主动上前。
上山的路非当地人绝对不熟悉,曾有两位慕名而来的文人骚客一脚踩空而发生悲剧。他领着我上山,刚爬了几步,我就滑下来。他顺势伸出手拉住我。再爬几步,我那高跟鞋就丢人现眼地“牺牲”了。没有鞋子还上什么山,我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:“趁现在离地面较近,打道回府吧。”他瞪大眼睛看着气急败坏的我,二话不说,背起我就继续往上爬。突如其来,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,本能地要挣脱他。他发话了:“这可不是闹着玩的,如果我一脚踩空,可是两条人命。你想死,我可不想死。”他攀住荆棘,艰难地一步一步,向上,向上。我一只手勾住他的脖子,一只手提着鞋子……上到山顶,他的双手已经没有一块好皮,血肉模糊。
下山的时候,他领着我走了一条羊肠小道。虽说是羊肠小道,终归可以脚踏实地。他牵着我的手,我一副小鸟依人状。刚走几步,我忽然开了窍,高中毕业时留言本上他写的家庭地址好像就在附近,生于斯长于斯他绝对知道上山的路。我挣脱他的手,一本正经地问他:“你上山时是不是故意走的‘绝路’?!”他骄傲地说:“明知故问!”好啊,原来是他一手炮制的阴谋!
鞋子不合时宜地“牺牲”了,穿上吧,走路失去平衡;不穿吧,“赤脚大仙”有失雅观。正在犹豫穿与不穿,他又在我前面蹲起马步,我又乖乖地被他背上了……
